期中審查/ MID-TERM REVIEW /格式/審查申請審查表格修正後通過者使用期中展覽抵免 1. 期中審查報告「口試本」、「意見表」3份應於口試前2週送至系辦公室確認內容,並於口試前2週自行(或班級)寄送委員。 2. 審查前先列印「評分總表」1 份於口試當天交給主審委員。 3. 完成口試紀錄(錄影及拍照),應於口試後2週內繳交光碟。 4.修正後通過者,應於口試後一個月內繳交指導教授簽署「修改認可書」。否則視同放棄審查結果,須重新審查。審查意見表先以電腦繕打資料再輸出,連同期中審查口試本一同寄出。份數: 3下載:評分總表請先以電腦膳打資料,繳交給主審教授。份數: 1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