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資格

/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

1

依本校學則規定,大學部學生需通過「服務學習」、「英語能力」、「資訊能力」、「中文能力」、「運動能力」及「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得畢業。

2

本系學生應於在學期間「通過畢業專題設計報告書審核,並公開創作作品發表及通過審查」,並於「畢業前至少參加國內外重大設計競賽乙次 (作品須經指導老師同意)」始得畢業。

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實施細則

3

通識教育課程在畢業前至少必須修完12學分,課程分「人文」、「社會」、「自然」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再分「核心」、「延伸」二類,每個學生在每一領域的每一類至少必須修一門課2學分方得畢業。

4

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其中包括校定必修28學分(包含通識12學分),系必修62學分、選修38學分(本系專業選修至少2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