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畢業資格

/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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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碩士班必須修滿及格必修暨選修課程達37學分以上,通過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之各項考試及本系所規定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可畢業。

2

依據本系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實施細則規定,本系碩士班學生畢業門檻如下。

▪​ 105學年度以後(含)入學新生適用

創作組

1. 參加國際設計競賽乙次

2.通過研一設計創作成果展覽審查

3. 期中創作報告審查

4. 期中創作展覽

論文組

1. 參加國際設計競賽乙次

2. 通過下學期期末設計創作成果展覽審查

3. 期中論文審查

4. 發表期刊或研討會論文乙篇

▪​ 104學年度以前(含)入學新生適用

     (1)畢業前至少參加國際設計競賽乙次(該競賽須符合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之項目)

     (2)研一下學期通過期末設計創作成果展覽審查。

     (3)畢業前至少發表期刊或研討會論文乙篇。

     (4)通過期中創作展覽及創作報告審查。

     (5)通過公開畢業創作展覽審查及研究論文審查。